榕税函[2023]60号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2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税务之家 作者:税务之家 人气: 时间:2023-04-28
摘要:持续为一类出口企业提供绿色办税通道,实行“先退后审”便捷服务,优先办理出口退税,畅通税企沟通渠道,及时解决企业有关出口退 (免)税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321号建议的答复

榕税函〔2023〕60号            2023-04-28

尊敬的林灼华代表:

  《关于税务部门加强出口退税政策与实务宣讲的建议》(第132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第一时间与连江局沟通联络,组成专项小组到连江局进行现场办公,了解连江局开展退税服务的相关业务,进行一对一政策落实,点对点纾困解难。从该建议出发,联系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各基层局在服务企业工作中存在问题与不足,通过线上政策集中讲、操作实务示范讲、答疑解惑随时讲、重点企业上门讲等多种方式提高服务企业质量。

  第一,落实好出口退税提醒服务宣传工作。出口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出口企业申请提醒服务采集”自愿申请订阅出口退(免)税政策更新提醒、出口退(免)税管理要求更新提醒、出口退税率文库升级提醒、出口退(免)税申报截止期提醒等十一项提醒服务,第一时间将政策送达企业,做到企业有需求即服务、无需求不打扰。目前,我局已将该政策通过微信群等线上方式推送给企业,并将该项工作作为今年重要工作内容之一。

  第二,联合商务部门开展“春风助企百局行”服务外贸活动,通过市局或基层局对本辖区内企业开展线上或线下的政策宣讲和培训活动,确保出口企业晓政策、懂申报、会操作。依托电子税务局、新闻媒体、短信平台、电子邮件、微信、座谈会、发放宣传手册等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供纳税人参考学习,进一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第三,解决好企业诉求。及时收集、研究、解决企业困难诉求。对收集到的诉求进行分类整理,形成清单,落实责任归属,限期解决,及时将困难问题协调处理情况反馈企业,高效处理涉税诉求。持续为一类出口企业提供绿色办税通道,实行“先退后审”便捷服务,优先办理出口退税,畅通税企沟通渠道,及时解决企业有关出口退 (免)税问题。

  第四,做好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全市出口退税干部参与出口退税业务培训,开展退税政策交流研讨会,积极提出落实举措,探讨政策执行细节。收集各基层局意见,明确政策执行口径,做到标准统一,高效合规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学习兴税平台、微信公众号、视频业务直播课等线上方式,让干部弄懂吃透业务变化情况,熟练掌握系统操作。

  感谢您对我局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持续以纳税人满意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为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高出口退税速度,助力企业发展。也希望您能继续支持福州税务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张孔院

  联 系 人:王钢

  联系电话: 83372186

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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