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税务局口径汇总

来源:税务之家 作者:税务之家 人气: 时间:2020-09-11
摘要: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的规定,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

  问题:广东【广东税务】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 是否适用私募基金?

  广东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2020-09-11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问以上政策是否使用私募基金

  广东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的规定,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您可参考上述规定。另外,私募基金不适用此文件有关鼓励证券投资基金的税收优惠政策。此外,若您对此仍有疑问,您也可拨打广东税务12366选择对应的税费种类咨询了解或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机关进一步了解。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问题:【广东税务】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的管理服务按照什么名目缴纳增值税?

  广东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2020-10-14

  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的管理服务是按照“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中的“基金管理”服务还是按照“商务辅助服务”中的“企业管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广东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您咨询的问题,请您补充提供具体情况说明(具体的应税行为),以便能有针对性地向您提供咨询解答服务,您也可以拨打广东税务12366-2选择对应的税费种类咨询了解。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录《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规定,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因此,您司可根据上述文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无法自行判断,请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由其依法进行判定。

  涉及具体征管问题请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了解。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问题:【广东税务】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个人代开发票

  广东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2020-07-28

  本人为付款人(公司)做些装修装饰,需要提供发票才能收款,但是在网站上申请了好多次都没有成功,我开票时都有填清楚啊,现在这条提示实在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可否指导一下,因本人不方便去税局前台,谢谢了

  广东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您的提问不够清晰,不清楚来文所述的具体情况,请将情况述说清楚(操作平台或具体提示等),以便我们予以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2.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3.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4.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因此,如符合上述规定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如不符合,则不可以。另外,您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进行办理发票代开业务。如在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过程中有疑问,您可拨打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技术服务电话12366-1进行咨询了解。此外,出现您来文所述情形,建议您可联系受理您代开发票业务的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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