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发[1999]10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务之家 作者:税务之家 人气: 时间:1999-05-21
摘要:为了扶持和发展国家福利事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部分行业、企业继续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7]38号)中法规, 对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的发行收入在1996年、1997年免征企业所得税,该法规已执行到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发[1999]100号        1999-05-21


  为了扶持和发展国家福利事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部分行业、企业继续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7]38号)中法规, 对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的发行收入在1996年、1997年免征企业所得税,该法规已执行到期。现就彩票发行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明确如下:

  一、各级福利彩票发行机构,应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75号)和《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 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65号)的法规,办理税务登记,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条款失效]各级福利彩票发行机构的福利彩票发行收入,自2000年1月1日起, 全额计征企业所得税。1998年度各地已计征企业所得税的,不再退库。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IPC证:蜀ICP备17025776号-2
2018-2021 zhuawawa.xin 税务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