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条文中涉及的企业规模及行业标准梳理

来源:税务之家综合 作者:税务之家综合 人气: 时间:2022-05-12
摘要:准确理解税法条文中的关于企业规模标准及行业标准,对于税务师而言,能够更加充分地了解税法架构,对于企业而言,能准确理解税收政策,精确合理享受税收优惠。

税法条文中涉及的企业规模及行业标准梳理

  财政部 税务总局不久前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其中涉及微型、小型、中型、大型企业划分标准及行业划分标准,企业规模划分标准适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等,行业划分标准适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除了该公告,其他税法条文中亦含有大量的关于企业规模划分标准、行业划分标准,本文就该事项进行梳理。

  一、企业规模划分标准

  税法中关于企业规模划分标准分为通用标准和税务专用标准。通用标准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同时规定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中小微企业税收划型统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2]615号),划型所需的数据从征管系统中取出。

  1.适用通用标准的政策文件

  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1号)···一、自2020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

  ②、《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98号)···本通知所称“孵化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四)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

  ③、《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涉及的小微企业的标准。

  2.适用税务专用标准的政策文件

  相较于通用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根据企业的从业人员、总资产和营业收入为标准来划分,小型微利企业则是根据从业人员、总资产和营业利润为标准划分,更侧重营业利润的标准,在税收普惠性政策适用的针对性更强,对于某些按照通用标准营业收入超过小型企业标准但因毛利润较低致使营业利润较低的企业也能享受税收普惠性政策,降低企业成本。

  小型微利企业最早的提法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随着社会发展进步,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也越来越广,从最初的所得税实施条例(2007)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到现行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的适用范围大大增加。

  二、行业划分标准

  在税法条文中行业划分的标准,引用的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现行标准为GB/T 4754—2017。引用行业划分标准的政策有与增值税相关的,也有与企业所得税相关的。

  1.增值税相关政策引用

  《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关于先进制造业的范围引用的标准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关于制造业的范围引用的标准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中关于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35号)其中所列行业范围引用的标准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2.所得税相关政策引用

  《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其中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引用标准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结语:准确理解税法条文中的关于企业规模标准及行业标准,对于税务师而言,能够更加充分地了解税法架构,对于企业而言,能准确理解税收政策,精确合理享受税收优惠。

  来源:中汇税务师事务所     作者:刘宁
 



  2008年9月的解析——

企业规模对税务风险控制的影响

  笼统地说,税务风险控制的主体是企业。或者说,任何企业都可进行税务风险控制,都有税务风险控制的机会。

  大企业作为其所在地的经济支柱,在享受税务机关对其关照与迁就的同时也承担着巨大的税收负担。小企业往往得不到税务机关的关照,发生问题也无法与执法机关进行充分的沟通和迂回,但小企业由于机制灵活、经营收入微不足道,其税收负担相对较轻。但无论企业规模大小,税务风险控制都是企业经营与管理者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当然由于企业规模不同,开展税务风险控制的重点、方向与手段均有不同。

  税务风险控制重点差异分析

  如同收益与风险并存的道理一样,税收压力与节税利益也是并存的。一般说来,企业的业务范围越广,企业组织越庞大.经营决策越复杂,缴纳的税种越多、金额越大,那么税务风险控制的空间也就越广阔,税务风险控制收益的潜力也就越大。

  大企业由于产业覆盖面广,收入水平高,业务类型多样,经营模式不断翻新,人流、资金流、信息流与物流多角度、多方位交叉,导致企业适用税种全、顺利确认应纳税额度与类型存在法律条文与实务经验的双重制约,因此大企业税务风险控制的侧重点在于确保税务风险控制两层目标的均衡实现,即在确保不发生重大违规行为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开展纳税规划与安排,获得合法的节税收益。因为小企业业务模式单一,经营收入不高,进行纳税规划的余地不大,且由于经济实力有限,无法承受突发性的税务违规处罚风险。

  因此小企业税务风险控制的侧重点主要在于税务风险控制第一层次目标的实现,即重在确保企业业务处理与纳税申报满足税法与税务机关的基本要求,并在次基础上尽可能的不断改善,树立纳税信誉,降低税务处罚的风险。

  税务风险控制手段差异分析

  大企业进行税务风险控制,必须从人员、机构、规章制度、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全面配置、合理安排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从人员方面,必须配备经验丰富的税务专家并组成团队。从机构方面,必须成立专门的税务部门或在财务部门内设置专门的税务工作组。从规章制度方面,必须建立健全纳税业务规范与责任考核制度,从操作流程方面必须建立系统完善的税务风险控制流程;小企业重在基本规范与业务操作模式的建立,不需要配备专业人员、成立专门机构。

  税务风险控制的重要性对于大企业和小企业均同等重要,但由于经济的因素、税收的因素、管理的因素、税务风险控制的技能因素等,从不同方面制约不同纳税人开展税务风险控制工作的深度、广度。作为税务风险控制的主体,同为纳税人的大企业和小企业均需掌握各种经营管理的必备知识外,必须充分了解税收制度和掌握科学有效的税务风险控制方法,或者聘用税务风险控制的专家进行税务风险控制,以获得切实有效的税务风险控翱成果。

  大企业税务规划思路

  对大企业的税收规划,一般可从以下6个方面进行:

  (1)缩小大企业的税基

  缩小税基,可以减少应纳税额,例如在税法允许范围和限额内,实现各项成本费用扣除和摊销的最大化等,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2)使大企业整体适用较低的税率

  在税法中除少数税种采用单一税率外,均有各种不同的税率,有的还采用累进税率.在税收规划方面有着广阔的规划空间。

  (3)合理归属大企业所得的年度

  所得归属的处理,可以通过收入、成本、损失、费用等项目之增减或分摊而达到,但需要正确预测销售的形成、各项费用的支付,了解大企业获利的趋势,做出合理的安排,才能享受最大利益。

  (4)大企业整体延缓纳税期限

  资金具有时间价值,延缓纳税期限,可享受类似无息贷款的利益。一般而言,应纳税款延期越长,所获得利益越大。当经济处于通货膨胀期间,延缓纳税的理财效益更为明显。

  (5)利用税负转嫁方式降低大企业税负水平

  税负转嫁存在经济交易之中,通过价格变动实现,而大企业内部企业投资关系复杂,交易往来频繁,为税负转嫁到大企业之外创造了条件。

  (6)平衡大企业各纳税企业之间的税负

  通过大企业的整体调控、战略发展和投资延伸,主营业务的分割和转移,以实现税负在大企业内部各纳税企业之间的平衡和协调,进而降低大企业整体税负,这是企业大企业在纳税规划方面的特色。

  小企业税务风险控制分析

  大部分内容涉及的税务风险控制理论与实务分析重在为经营规模大、业务模式复杂的大型企业提供参考与解决方案,因此本块内容将侧重于小企业的税务风险控制分析。

  就一般小企业而言,主要的税费为两种:一种是经营过程中的流转税,即增值税和营业税(包括所属的各种地方附加税)。流转税的性质是由购买者承担的一种“转嫁型”税费,它本身已包含在价格的组成中,对企业来说不是一种负担,企业只是担负着实质上的“扣缴”义务,它最终的负担者是消费者;另一种则是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它在本质上是一种收益再分配的税种,是在企业的经营净收益(表现为利润)或个人工资、劳务报酬、红利所得中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缴纳的一种直接税种。除此以外,企业还可能有诸如某种特殊商品的消费税、产权所有的房地产税、车辆使用的汽车牌照税等。

  小企业面临的所谓“税务风险”一般是指由于纳税违法、违规问题而导致补税、罚款甚至刑事处分。由于税务风险控制的不力,中小企业经常会导致企业商誉扫地、乃至破产倒闭。

  “税务风险”的形成原因:

  一是企业法人、企业经营者纳税意识薄弱;

  二是税务部门政策宣传不到位,有关法规的变更“不透明”,或企业的办税人员业务素质低下造成漏税;

  三是有意识地偷逃税收,企业经营者把获取利润的手段用在千方百计地偷逃国家税收上。

  在流转税方面的不规范甚至违法的业务操作行为包括:虚列增值税进项发票,非法套购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销货发票大头小尾,偷逃增值税或营业税;在所得税方面的不规范、甚至违法的业务操作行为包括:自发票或不合法凭证进账,加大经营成本,偷逃企业所得税;企业会计核算不规范,偷、漏企业所得税;化整为零、虚列人头,偷、漏个人所得税。两类税种都涉及的不规范、甚至违法的业务操作行为包括:销售不入账或设立内外账,偷逃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预收货款、账款不作预交增值税、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另外,还经常通过不合规书立商事合同及资本金账户,偷、漏印花税。

  小企业进行税务风险控制的主要方法包括:企业法人、经营者加强纳税意识,树立牢固的依法纳税意识,把追求企业利润的重点放在占领市场、扩大销售、降低成本上;企业开业前应做好税务风险控制,即办什么样企业、办在什么地方,进行正当的规划与设计;对办税人员、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政策培训及继续教育;企业应聘请财务咨询专家提供经常性的专业指导和顾问,进行财务的专业监督。坚决杜绝前述列举的不规范甚至违法的业务操作行为。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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