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0]2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电电信总局2000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务之家 作者:税务之家 人气: 时间:2000-03-29
摘要:同意中国邮电电信总局及所属各级电信企业2000年度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电电信总局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704号)的法规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电电信总局2000年度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0]218号      2000-03-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中国邮电电信总局及所属各级电信企业重组改革的实际情况,为做好中国邮电电信总局及所属各级电信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监管工作,保证电信企业所得税及时、足额入库,经研究,同意中国邮电电信总局及所属各级电信企业2000年度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电电信总局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704号)的法规缴纳企业所得税。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IPC证:蜀ICP备17025776号-2
2018-2021 zhuawawa.xin 税务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