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来源:税务之家 作者:税务之家 人气: 时间:2019-09-18
摘要:为便利纳税人办税,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便民办税缴费十条新举措的通知》(税总函[2019]2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川税发[1993]14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房产税纳税期限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      2019-9-18

  为便利纳税人办税,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便民办税缴费十条新举措的通知》(税总函[2019]2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和《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发布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川税发[1993]14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市房产税纳税期限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产税申报纳税期限统一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纳税期限一致,为当年的5月20日以前和11月20日以前。

  二、本公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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