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9]7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火力发电企业有关项目能否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

来源:税务之家 作者:税务之家 人气: 时间:2009-12-15
摘要: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是火力发电,其发电煤耗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的限制类规定情形,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目录变更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65号)的相关规定,该企业应自2006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火力发电企业有关项目能否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9]710号           2009-12-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企业能否继续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请示》(内地税字[2009]377号)收悉。请示要求明确火力发电企业主营业务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限制类项目,但投运发电机组脱硫改造属于鼓励类项目,能否继续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是火力发电,其发电煤耗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的限制类规定情形,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目录变更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65号)的相关规定,该企业应自2006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

  二、内蒙古蒙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运发电机组脱硫改造项目是为其自身发电业务进行的技术改造,不属于产生业务收入的对外营业项目,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目录变更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65号)的相关规定,该企业不能依据其投运发电机组脱硫改造项目享受西部大开发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

2009年12月15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IPC证:蜀ICP备17025776号-2
2018-2021 zhuawawa.xin 税务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