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3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业务的通告

来源:税务之家 作者:税务之家 人气: 时间:2022-01-17
摘要:签约扣税方式需要纳税人、缴费人与其开户银行、主管税务机关签订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业务办理时,由主管税务机关发起签约扣税业务,国库信息处理系统 (以下简称“TIPS”)实时转发扣税信息至纳税人开户银行;纳税人、缴费人开户银行收到扣税信息后予以扣款,并通过清算银行与清算国库清算资金。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业务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3号         2022-01-17

  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方便纳税人、缴费人申报缴纳各类税费,进一步提高税费款缴库效率,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决定自2022年2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推行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业务。

  一、 “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介绍

  “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是指在不改变现行属地管理、税费就地入库征缴及预算管理体制下,对开展跨省经营活动需在注册地以外的地区 (以下简称“经营地”)申报缴税费,且未在经营地开立银行账户的纳税人,支持其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将税费款从注册地银行账户跨省实时缴入经营地国库。

  二、 “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办理流程

  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可采取签约扣税方式和银行端查询缴款方式。

  (一)签约扣税方式

  签约扣税方式需要纳税人、缴费人与其开户银行、主管税务机关签订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业务办理时,由主管税务机关发起签约扣税业务,国库信息处理系统 (以下简称“TIPS”)实时转发扣税信息至纳税人开户银行;纳税人、缴费人开户银行收到扣税信息后予以扣款,并通过清算银行与清算国库清算资金。

  (二)银行端查询缴款方式

  银行端查询缴款方式不需要签订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业务办理时,纳税人、缴费人在其开户银行报税系统上通过TIPS查询其在主管税务机关的申报信息,并依据查询结果确定需要缴纳的税费种和金额;纳税人、缴费人开户银行根据纳税人确认指令予以扣款,并通过清算银行与清算国库清算资金。

  三、已开通“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业务的商业银行

  我省目前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签约扣税方式测试成功的12家商业银行有: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农发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

  银行端查询缴款方式测试成功的7家商业银行有:邮储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

  其他商业银行仍在联调测试,逐步开通。

  四、其他事项

  因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业务需要校验纳税人、缴费人的开户银行是否支持异地缴税业务,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开户银行以及对应的清算银行信息,首次办理跨省异地电子缴税费业务需要2个工作日,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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