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及行业纳税评估指标

来源:安徽税务网 作者:安徽税务网 人气: 时间:2008-08-30
摘要: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及行业纳税评估指标 下载: doc 文件 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及行业纳税评估指标 (试行) 第一部分 增值税纳税评估部分方法 一、税负对比分析法...
 
产品类别
原材料类别
出材率
耗电量(度/立方米)
毛利率
 
 
 
 
椴木
60%--67%
20--22
8%--10%
曲柳
61%--65%
21--25
8%--12%
桦木
60%--63%
20--23
7%--10%
榆木
60%--65%
20--22
8%--10%
白松
60%--67%
20--22
8%--9%
柞木
60%--64%
20--23
7.5--10%
落叶松
60%--63%
21--22
8%--10%
红松
60%--62%
20--22
8%--10%
三、         评估方法
(一) 投入产出法、实耗法
为了评估企业申报销售收入的真实性,选取了出材率、耗电量两个评估指标,测算评估期的产品产量,结合期初库存产品数量,通过实地调查、盘点等方法核实企业的期末库存,保证账、实一致,最后,倒挤评估期销售数量,换算为评估期的销售收入,与企业申报的销售收入对比,查找问题。
公式如下:
评估期产品产量 = 评估期投入原材料数量 * 出材率
评估期产品产量 = 评估期生产耗电总量 ÷ 单位产品耗电定额
   评估期产品销售收入=(评估期期初库存产品数量+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期末库存量)* 产品单价
(二) 毛利率差异率
毛利率差异率=(本企业产品类型毛利率 - 行业该产品毛利率)÷ 行业该产品毛利率 × 100%       
1.前提条件
需要按照本地区企业的产品类型、原材料种类细化毛利率标准值,确定差异率的峰值,对异常的企业进行约谈、调查。
2.数据来源
企业的产品毛利率可以从企业申报的损益表中获得,也可以从企业的其他财务资料中取得,与地区标准产品毛利率相比较可以找到差异,确定嫌疑;对产品单一的企业尤其适用。
 
煤炭采选业
一、         煤炭采选业征管难点
目前煤炭企业存在的税收问题主要是:迟记销售,价外收入漏记销项税额,自用产品未同销售计提销项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扩大,非正常损失未作进项税额转出。乡镇、个体等小煤矿存在现金交易,销售不开发票,设两套帐,帐外帐的现象。税收征收管理难点在于大量现金交易,销售不开发票,设两本帐,无法确认真实产量、销量和应纳税额,执法的依据不足。帐务核算不实,税务机关根据帐务稽查很难查补偷逃税款。
二、         评估指标参数
参数值
行业
税负率
销售收入变动率
进项税额变动率
吨煤生产耗用电量
煤炭
洗选业
8%-11%
正负50%
正负10%
8-20千瓦/小时
三、         评估方法
(一)第一步:根据增值税税收负担率、销售额变动率、进项税额变动率、吨煤生产耗用电量四项主要指标及参数,计算拟定异常企业名单。
公式一:企业税负率=本期应纳税额/本期应税销售额×100%
公式二: 销售额变动率=( 本期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100%
销售额受销售数量、煤炭价格及价外费用等因素的影响,应与产销率配合使用,同时增加价格差异率等辅助指标。通过对销售额变动情况的分析,掌握其销售数量、销售价格的真实性。
价格差异率(按煤炭分类采集)=(本期平均销售价格-
同类产品平均销售价格)/同类产品平均销售价格×100%
公式三:进项税额变动率=(本期进项税额-上年同期进项税额)/上年同期进项税额×100%
煤炭企业的进项税额主要由木材、防护用品、火工用品、电缆配件、电力、运费等项目构成,各项目在进项税额中的构成比例相对稳定。应与吨煤原材料消耗量配合使用,同时增加抵扣项目变动率和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变动率等辅助指标。通过对进项税额及各项目构成比例变动分析,掌握其进项税额抵扣的合理及合法性,有无虚抵进项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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