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医保函[2021]48号 大同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30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税务之家 作者:税务之家 人气: 时间:2021-09-08
摘要: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或者城乡居民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其目的旨在为参保人员患病就诊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

大同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30号提案的答复

同医保函[2021]48号    2021-09-08

尊敬的洪维英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安宁疗护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的建议”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想法与时俱进,既体现了医学价值取向又关乎医疗科学的进步与发展,对我市医学科学发展和促进基本医疗保障待遇的完善有着重要意义。

  二、关于“关于安宁疗护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的建议”需给您说明的是:

  1、在医疗保险政策方面: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或者城乡居民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其目的旨在为参保人员患病就诊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低水平、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社会化服务为基本原则,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其保障水平应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今年1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印发《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明确按照基本保障、公平享有原则,即从基本国情出发,遵循客观规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基本医疗保障需求。坚持稳健持续、责任均衡,守住政府责任边界,科学确定筹资待遇水平和各方负担比例,实现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在2023年底前,按照杜绝增量、规范存量的要求对各地医疗保险现有政策进行清理规范,要求各地原则上不得再出台超出清单授权范围的政策。对以往出台的与清单不相符的政策措施,由政策出台部门具体牵头,从2021年起至2023年底,原则上3年内完成清理规范,同国家政策衔接,随着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提上日程,今后在医疗服务项目与医保支付项目准入上会更加严格。

  2、在公立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支付医疗服务项目方面:首先纳入或增补在《山西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0版)》的医疗服务项目才允许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诊疗并收取费用,可收费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后才可以进行医保支付。2018年省医疗保障局成立后整合发改委医疗服务项目立项和定价职责,将原发改委授权市、县两级的医疗服务项目立项和定价权限收回省级部门,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和卫生健康委员会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19]22号)和《关于完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工作流程的通知》,文件明确省、市医保部门各自职责、职权范围,明确可申报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条件、申报所需材料、项目立项论证及价格论证方法、价格确定和分类管理方法、受理审核项目及定价的7个工作流程、不属于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按照文件规定,市级医保部门作为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报送机构对我市范围内医疗机构符合文件要求的项目通过山西省医保局网站进行网上报送,省医保局会同省卫健委按工作流程完成受理审核、论证、界定是否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公布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标准后印发文件在山西省范围内执行。

  三、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安宁疗护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的建议”,经请示山西省医疗保障局,省医保局表示截止目前安宁疗护服务项目尚不具备立项条件。我们将持续关注安宁疗护服务项目的立项可行性,在合适时间、条件下推进。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政府医疗保障工作中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方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联系电话:0352-6242690

大同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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