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申报指引

来源:深圳税务 作者:深圳税务 人气: 时间:2022-07-07
摘要:通过电子税务局搜索框搜索“非税收入申报”进入或通过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缴纳】-【非税收入申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进行申报。

  自2022年1月1日起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啦

  划转后

  政策规定有没有改变?

  要怎么缴费呢?

  不要着急~

  深圳市税务局

  为广大缴费人提供

  “免填单”申报缴费服务

  缴费人只需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

  轻松几步即可完成申报缴费!

  下面就让深税君为您

  细细解读这份指引

  申报缴费“快·易·点”

  一、申报路径

  缴费人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http://etax.shenzhen.chinatax.gov.cn),通过电子税务局搜索框搜索“非税收入申报”进入或通过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缴纳】-【非税收入申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进行申报。

  (一)缴费人为企业

  在深圳市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缴费人,绑定实名注册的办税人员后,选择【企业登录】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深圳市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缴费人(深圳市外企业)需在我市土地所在地的办税服务厅办理跨区税源登记,并由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为其开通电子税务局账户,缴费人进行实名注册绑定企业后,选择【企业登录】登录电子税务局。

  (二)缴费人为自然人

  已实名注册的缴费人选择【自然人登录】登录电子税务局。如未实名注册,点击登录页面【实名注册】,注册账户后登录电子税务局。

  二、申报缴款——竞买保证金抵缴地价款

  1.选择【按次申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点击【进入申报】。

  2.点击下拉框选择需申报的征收项目,弹出申报缴费类别选择窗口。

  3.点击选择【竞买保证金】,弹出选择应缴款信息选择窗口。

  4.勾选缴款通知书编号,点击下方【确定】按钮。

  5.核对电子税务局提供的申报表各项数据,若无误,则点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操作。

  6.弹出【提示信息】:您本次申报的是竞买保证金,缴款方式请选择【银行端查询缴款】,否则可能导致竞买保证金无法正常缴库。点击【确认】按钮。

  7.弹出提示:确认提交您所申报的数据?若确认,则点击【确定】按钮,申报成功。

  8.申报成功后会跳转至【申报结果查询】页面,点击【缴款】按钮,跳转至缴款界面。点击【银行端查询缴税】按钮,跳出提示页面。点击【确定】后即可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

  温馨提示:开具此凭证并没有完成缴费,缴费人需将《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缴款通知书》提交至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完成缴款事宜。缴款未完成前,缴费人切忌随意作废《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缴款完成后,缴费人可自行在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或者深圳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打印相关票据。

  三、申报缴款——剩余地价款等不涉及竞买保证金的情形

  1.选择【按次申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点击【进入申报】。

  2.点击下拉框选择需申报的征收项目,弹出申报缴费类别选择窗口。

  3.点击选择【余额】,弹出选择应缴费款信息选择窗口。

  4.勾选缴款通知书编号,点击下方【确定】按钮。

  5.核对电子税务局提供的申报表各项数据,若无误,则点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操作。

  6.弹出提示:确认提交您所申报的数据?若确认,则点击【确定】按钮,申报成功。

  7.申报成功后会跳转至【申报结果查询】页面,点击【缴款】按钮,跳转至缴款界面。已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的缴费人,优先选择【三方协议缴税】进行缴款。

  8.点击【三方协议缴税】,显示扣款金额、扣款账号等信息,选择扣款账号后,点击缴税,即可扣款成功。

  四、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开具

  缴款完成后,缴费人可自行打印【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功能入口:【办税桌面】-【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票据】

  1.点击【查询】,根据缴费日期查询纳税人未转开统一票据的缴款信息。选择一条缴款信息,点击【开具】。

  2.弹出提示“经办人系本人,此项业务真实。我(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请确认是否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用户点击【确定】,保存统一票据开具信息。

  3.保存成功。弹出提示“开具成功,是否下载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点击【立即下载】,下载统一票据PDF,自行打印。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IPC证:蜀ICP备17025776号-2
2018-2021 zhuawawa.xin 税务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