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税[2022]7号 贵州省关于延长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来源:税务之家 作者:税务之家 人气: 时间:2022-03-04
摘要:《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黔财税〔2019〕15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延长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黔财税[2022]7号        2022-03-04

各市(州)财政局、税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精神,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黔财税〔2019〕15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征的相关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2年3月4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热点内容

IPC证:蜀ICP备17025776号-2
2018-2021 zhuawawa.xin 税务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