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税款申报期限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规定,现将我省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19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通告如下: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2019年3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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