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

来源:税务之家 作者:税务之家 人气: 时间:2021-05-06
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要求,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2020年度(第一批)具有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第一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1号     2021-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要求,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2020年度(第一批)具有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饲料工业协会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MBA企业家协会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口腔医学会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通信行业协会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园林商会

  6.新疆厨具商会

  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

  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办医疗机构协会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业联合会

  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直属会员商会

  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企业协会:

  1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江苏企业联合会(商会)

  1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流通协会

  1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协会

  1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科学技术协会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上述非营利组织当年符合规定条件的收入,可以作为免税收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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