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预函[2021]104号 财政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05号(财税金融类118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税务之家 作者:税务之家 人气: 时间:2021-07-09
摘要:在通过分担机制缓解地方财政收支压力的同时,中央财政充分考虑减税降费政策给地方带来的减收压力,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缓解地方财政收支矛盾。2021年,中央财政已下达辽宁省均衡性转移支付540.26亿元,同比增长12.98%,增幅居全国前列。

财政部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305号(财税金融类118号)提案答复的函

财预函[2021]104号       2021-7-9

金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部分企业留抵退税中央与地方分担机制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缓解部分地区增值税留抵退税压力,确保对企业应退尽退,2019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21号),明确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的部分(50%),由企业所在地全部负担(50%)调整为先负担15%,其余35%暂由企业所在地垫付,再由各地按上年增值税分享额占比均衡分担,垫付多于应分担的部分由中央财政按月向企业所在地省级财政调库。同时要求各地合理确定省以下退税分担机制,减轻基层财政压力。

  为落实国发〔2019〕21号文件要求,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地方分担机制及预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9〕205号),对增值税留抵退税预算管理问题进行了明确,并按月开展了增值税留抵退税调库工作。各地省级财政部门也参照中央与地方留抵退税分担机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了省以下退税分担机制,均衡市县财政退税压力。

  中央与地方按“五五”比例分担留抵退税,与现行增值税中央与地方“五五”分享的收入划分体制相对应,遵循了收入分享与退税分担相匹配的原则。各地财政负担的留抵退税由50%调整为先负担15%,强化了退税地的责任,有利于避免道德风险。其余35%由全国地方财政按分享额占比均衡分担,有利于减轻集中退税压力,体现了收入分享与退税分担的匹配。总体上看,实行分担机制后,基层财政退税压力有效减轻,有利于退税政策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及时充分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红利。

  在通过分担机制缓解地方财政收支压力的同时,中央财政充分考虑减税降费政策给地方带来的减收压力,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缓解地方财政收支矛盾。2021年,中央财政已下达辽宁省均衡性转移支付540.26亿元,同比增长12.98%,增幅居全国前列。辽宁省可统筹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缓解留抵退税压力等。

  您提出的因部分企业承接重大建设项目等特殊情况而造成地方退税负担压力较大的问题,在个别基层市县确实存在。下一步,财政部将指导各地省级财政研究完善省以下留抵退税分担机制,采取调整收入划分、库款调度、先垫付后结算等措施,进一步缓解市县留抵退税压力较大的问题。同时,将认真吸纳各方提出的关于完善留抵退税分担机制的合理意见,及时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解决分担机制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预算司010-68551416

财政部

2021年7月9日

标签: 金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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