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税函[2021]1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4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税务之家 作者:税务之家 人气: 时间:2021-03-24
摘要: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郭卫红代表提出的第348号建议由我局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就建议中涉及我局的关于“建议针对欠发达地区的科技创新出台差异化的产业、税收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48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内税函[2021]115号       2021-3-24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郭卫红代表提出的第348号建议由我局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就建议中涉及我局的关于“建议针对欠发达地区的科技创新出台差异化的产业、税收政策。”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更大力度的税收优惠政策出台,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地方政府及税务部门无权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代表们提出的合理建议,我们会积极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

  我局将积极配合你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已及时与郭卫红代表联络沟通,将相关税收政策进行解释。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1年3月24日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IPC证:蜀ICP备17025776号-2
2018-2021 zhuawawa.xin 税务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