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财税[2022]30号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云南省2022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来源:税务之家 作者:税务之家 人气: 时间:2022-07-21
摘要: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和提醒预警,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加强税收征管,认真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支持非营利组织发展。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云南省2022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云财税〔2022〕30号          2022-7-21

昆明市财政局、税务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云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云南省智慧城市集成服务商协会、云南大学附属中学、昆明市官渡区云南大学附属中学星耀学校等4户非营利组织获得云南省2022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现予以公布。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免税收入,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非营利组织要严格遵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等有关规定,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和提醒预警,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加强税收征管,认真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支持非营利组织发展。

  附件:云南省2022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2年7月21日


  附件

云南省2022年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免税期限

1

云南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

2021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

云南省智慧城市集成服务商协会

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

云南大学附属中学

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4

昆明市官渡区云南大学附属中学星耀学校

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关于学校的企业所得税免不免税,有两个比较普遍的错误看法需要注意

  1、认为学校天然就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有些学校常年不对企业所得税进行申报,不申报的原因包括税务登记时没有做企业所得税税种登记。

  需要正确理解《民办教育促进法》中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这句话,并按税收文件的规定进行税务处理和享受税收优惠。

  2008年9月1日的财政部关于“依法给予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税收政策”提案的答复:无论是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只要符合相关条件的,均可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的所得税政策都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执行。

  2、认为获得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学校的所有收入就都可以免税了。或者认为既然有免税资格了,企业所得税报不报都无所谓。

  《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中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待遇,按照税法规定进行免税资格认定后,免征非营利性收入的企业所得税。”,正确理解这句话,同样需要按税收文件的规定进行税务处理和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五条: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范围则在《财税[2009]12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中予以明确。

  应关注2022年4月报出来的湖南某医学院被税务稽查案例,2022年1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向该医学院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长税三稽处[2022]7号),要求补缴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税款合计月3.5亿元及滞纳金。报道中提到稽查局稽查该校后,发现该校收的学费、住宿费不属于民政收入,便上报给市局、省局、总局。申报之后,发现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整理编辑:万伟华 云南百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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