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大连市电子税务局移动端(大连税务APP),实名认证后从“办税”页面进入,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自然人远程缴费”,点击“社保缴费办理”进行缴费。
本地户籍人员可持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农商银行、大连银行、邮储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任一网点办理缴费,支持现金和本行银行卡转账。
从存量提升角度提出2条措施,对限上商贸企业和8个重点服务业企业连续三年营收规模前10位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40元。未成年居民和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80元。
登录大连市电子税务局移动端(大连税务APP),实名认证后从“办税”页面进入,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自然人远程缴费”,点击“社保缴费办理”进行缴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重大行政决策及其实施存在问题的,可以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决策机关或者决策执行单位提出意见建议。决策机关或者决策执行单位应当及时进行研究,并以适当方式予以反馈。
各级财税部门要按照《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对已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及时办理相关免税事宜,并严格区分其免税收入和应税收入,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检查。在具体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及时反馈主管财税部门。
根据大连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发布的《关于公布大连市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核定标准的通知》,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我市职工医疗、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核定标准为7291元。
为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需求,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的通告》(大税发〔2018〕1号)文件要求,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进行了调整,并在办税指南同步更新。
使用单位是指通过直连平台使用相关乐企服务的使用者,应为总分支机构的总分公司、集团企业总部及其下属成员企业、与直连单位具备股权控制关系的关联企业等。
建议税务部门修改相关规定,使劳动者在获得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和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时可以享受到统一的免税政策。
个人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已享受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在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到期后,可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自2023年5月1日起,船籍港为大连、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海事局(以下简称辽宁海事局)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事局(以下简称大连海事局)委托代征车船税的船舶,其车船税不再由辽宁海事局、大连海事局委托代征。
本公告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16号)同时废止。
纳税人网上申领空白发票并选择邮寄送达的,登录大连市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dalian.chinatax.gov.cn)提交领用申请,领用方式选择“邮寄发票”。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dlswcxc@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按不低于本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
个人转让股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前,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应先到被投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现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五种缴费渠道,其中:银行批扣方式仅可缴纳当期费款,微信小程序、电子税务局、银行柜面、税务窗口等渠道可以缴纳当期及往期的补缴费款。
2024年12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好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资源利用相关税收政策,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大连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相关要求,我局对照《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大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职责分工,认真梳理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工作任务,现将相关工作计划及措施清单公布如下。
自2023年1月28日起,在大连市的部分纳税人中开展全电发票试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为试点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确定,试点纳税人范围根据试点进度逐步推广到全市。
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步核定、同步按月征收。缴费基数为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函〔2022〕245号)要求,现将2023年度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
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社会保险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根据《社会保险法》《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各级财税部门要按照《通知》及相关文件要求,对已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及时办理相关免税事宜,并严格区分其免税收入和应税收入,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检查。
根据推广进度和试点工作安排,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试点地区范围将分批扩至全国,具体扩围时间以开票试点省(区、市)级税务机关公告为准。
2023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40元,未成年居民和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350元。凡未按规定补缴2019年同步增加的30元个人缴费的,在本年度参保时继续补缴。
因租赁物毁损、灭失致使出租人无法行使取回权或优先受偿权,法院受理承租人破产申请后,除按照《民法典》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能够行使物上请求权外,出租人申报的债权为普通债权。
若您选择逐条录入方式填报《印花税税源明细表》,请您在征期开始之前,提早录入应税凭证信息;若您选择导入方式填报《印花税税源明细表》,请您下载《印花税税源明细表》模版,提前将应税凭证信息录入采集表,纳税申报时将提前制好的采集表导入电子税务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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