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http://dljz.mof.gov.cn),或扫描电子证照下方二维码等方式均可查验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电子证照真伪。
税收制度改革领域。包括税收征管服务“一体化”、单边预约定价安排新模式、税收征管改革“一码监督”、个人所得税便利化服务新模式等4项。
纳税人需在申报表上准确填写中国境内有效联系手机号码、能够接收信件的有效通讯地址等关键信息,以便税务机关能够准确寄送申报受理回执,沟通纳税申报事宜。
2023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2023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也应按规定进行年度纳税申报,按照总机构计算分摊的应缴应退税款,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二条规定“《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该应税资源的品位、开采条件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等情况,在《税目税率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税目税率表》中规定征税对象为原矿或者选矿的,应当分别确定具体适用税率”。
结合抚顺市存量房市场价格总体下降较大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抚顺市税务局委托具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我市存量房市场价格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并对存量房交易评估系统中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存量房交易计税基准价格于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支持各地改造升级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和直营连锁店,对仓储、配送、检测、冷链、信息系统等设施设备投资给予不超过5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于新审批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中默认签发电子证照,请自行打印,省财政厅不再另行签发纸质执业证书。
符合条件的减征对象是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界定为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并取得残联、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等相关职能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的个人。
需补缴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或缴纳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期限截止至2024年1月10日,请广大缴费人及时缴费。
各市政府要根据《辽宁省最低工资规定》和调整后的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请于2024年3月9日前报省政府批准。
2023年12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对“免申即享”事项清单(第四批)进行更新,发布第五批清单(见附件),更新后共466项。
自我市开展发票摇奖活动以来,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社会反响良好,为进一步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有力促进沈阳经济高质量发展,自2023年5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优化升级发票摇奖活动。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部分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人社办〔2022〕22号)相关政策补缴2022年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的,缴费期限延长至2024年1月10日。
自2022年1月1日后系统不再支持签订多个险种的多个扣款协议,若缴费人新签某险种扣款协议或进行扣款协议变更业务,其原有的所有扣款协议将被置为无效。
成立中国(鞍山)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领导小组,鞍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鞍山市商务局。领导小组要加强政策引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动,及时研究解决综试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推进财政与审计、统计、市场监管、银行保险监管、证券监管、国资监管等部门实现财会监督数据共享、深度利用,构建财会领域重大风险识别预警机制。
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建立了常态化、制度化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准确传递参保、缴费等信息,数据时效性和安全性有充分保障,不会影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的权益记录和待遇享受等合法权益。
纳税人在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完成纳税申报后,开具缴税凭证,选择银行端查询缴税方式,并将税款划汇入境内指定银行和指定账户,境内指定银行按照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人缴税信息,将税款缴纳国库。
第一次开奖的中奖奖金通过支付宝(微信)即时给付,奖金直接发放到中奖人的支付宝(微信)账户中,一个支付宝账号或微信账号每日有5次参与摇奖资格,次日可继续参与摇奖。
促进经营主体注册、注销便利化,落实好普通注销制度、歇业备案有关制度。推行经营主体开办“掌上办”,提供设立、变更、注销等全流程手机端办理服务。推行简易注销登记,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经营主体通过简易程序便捷退出市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一次修正,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3号第二次修正)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
本次修订的《裁量基准》施行前发生的税务部门尚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按照原规定处理,但按照修订后的《裁量基准》处理更有利于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按新规定处理。
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科技型企业的政策宣传力度,提升政策知晓度,增强政策实施效果。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和案例,广泛宣传金融服务科技型企业过程中的新进展新成效,加强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自然人可通过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电脑版或辽宁移动办税APP申请在线办理代开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业务。经实名认证、提交申请、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税费缴纳等环节完成代开发票业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鉴于上位法已明确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地点,市局文件无需重复其规定,因此《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明确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地点的公告》(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需废止。
参保信息及缴费标准等具体经办事宜由各级医保部门解读。缴费方式由各级税务部门解读。请关注鞍山税务、鞍山医保等微信公众号及视频号获取相关资讯。
为加快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不断提高重大技术装备创新水平,按照(辽财经规〔2020〕5号)和(辽工信装备〔2022〕131号)要求,我厅将通过专家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的首台(套)产品列入《辽宁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现予以发布。
实施就业政策服务落实专项行动。对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的企业,给予稳岗返还等补贴支持。强化“一企一策”“一项目一策”用工保障服务,着力解决用工缺口。
缴费人持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自行至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进行打印。(市辖区至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阜蒙县、彰武县至两县税务局任意办税服务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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