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通知印发之日起30日内,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对两类账户进行特殊标识及作出整体限制查封、冻结或者划拨设置情况报天津银保监局(通过电子政务传输系统“其他传输”途径报至政策法规处)。

https://www.shui5.cn/article/bc/143467.html

2021-09-13

天津市法规

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手段,通过高端金融会议、论坛、展会等活动,加强对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的宣传力度,扩大天津市金融业影响力和辐射力,吸引更多优质金融资源向本市集聚。

https://www.shui5.cn/article/5c/143312.html

2021-09-09

天津市法规

为深入贯彻《天津市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关于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要求,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更好地为社会组织办实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6d/143575.html

2021-09-07

天津市法规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医疗收费电子票据中承载的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https://www.shui5.cn/article/5e/145027.html

2021-09-07

天津市法规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保持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津政办规〔2020〕3号)同时废止。本措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其中有明确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eb/143313.html

2021-09-07

天津市法规

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2号发布),纳入税务机关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以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现将名单公告。

https://www.shui5.cn/article/2f/142715.html

2021-09-06

天津市法规

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2号发布),现将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公告。未经行政登记不得使用“税务师事务所”名称,不能享有税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

https://www.shui5.cn/article/0c/142714.html

2021-09-06

天津市法规

依据97号令第六十五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已办理完工商登记手续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执业许可的,由省级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并予以公告,对其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分所负责人给予警告,不予办理变更、转所手续。

https://www.shui5.cn/article/50/145024.html

2021-09-01

天津市法规

根据年度资金预算总额,按照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企业分别进行排序并择优给予支持,规上企业和规下企业补助金额的比例按照当年申报企业补助金额情况进行确定;

https://www.shui5.cn/article/ab/142776.html

2021-08-31

天津市法规

为贯彻天津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委党组关于服务天津经济增长的若干举措要求,现将做好市城市管理委招商引资工作通知如下:

https://www.shui5.cn/article/64/142651.html

2021-08-31

天津市法规

实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所在地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地点。

https://www.shui5.cn/article/22/142469.html

2021-08-30

天津市法规

开展自查。各有关资产评估机构要对照《2021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提示》(附件1),即时开展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和填报相关统计表。

https://www.shui5.cn/article/bd/142406.html

2021-08-26

天津市法规

2022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由2021年9月至12月调整为2021年10月至12月。

https://www.shui5.cn/article/b1/142495.html

2021-08-26

天津市法规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减税降费文件,但部分纳税人未能及时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为充分释放减税降费政策红利,我们在政策落实工作过程中整理出了“暂无法联系”的纳税人名单,现将该名单(见附件)公示,请名单中纳税人及时联系税务机关办理退税相关事宜。

https://www.shui5.cn/article/b8/142524.html

2021-08-26

天津市法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税政〔2019〕1号)的有关规定,经天津市河东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市河东区瑞文职业培训学校、天津市河东区海扬幼儿园两家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21年度起5年内有效。

https://www.shui5.cn/article/be/142525.html

2021-08-20

天津市法规

“天津健康码”为红码或者橙码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天津健康码”为红码或橙码的考生可拨打电话022-12345查明原因。

https://www.shui5.cn/article/e9/142355.html

2021-08-19

天津市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海关等部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选择。完成选定工作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与选定的退税代理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并向社会公告。

https://www.shui5.cn/article/8d/141935.html

2021-08-16

天津市法规

第一批进口单位名单自2021年1月1日实施,至第一批名单印发之日后30日内已征的应免税款,准予退还;以后批次的名单,自名单印发之日后第20日起实施。

https://www.shui5.cn/article/db/142108.html

2021-08-13

天津市法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便利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使用增值税发票,避免增加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发票的经济负担,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天津市税务局现发布我市税控系统技术维护服务单位(以下简称“服务单位”)2021年度免收增值税税控系统技术维护服务费(以下简称“服务费”)的纳税人信息(包含自2021年1月1日起适用和自4月1日起适用两部分,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https://www.shui5.cn/article/88/141859.html

2021-08-12

天津市法规

因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尚处于试点阶段,纳税人首次办理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业务,需备案外省银行账户,使用实时扣税方式(签订三方协议)或银行端查询缴税方式,即可实现跨省异地电子缴税。

https://www.shui5.cn/article/dd/141889.html

2021-08-11

天津市法规

强化监测评估。加强新型消费统计制度创新,建立运行监测体系,整合各类平台企业消费数据资源,构建涵盖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的统计监测大数据平台。

https://www.shui5.cn/article/7b/141906.html

2021-08-11

天津市法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主动公开有关工作推进及资金管理情况。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动公开有关工作推进情况,并公示重点“小巨人”企业和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及每年考核结果,市财政局主动公开转移支付分配情况。

https://www.shui5.cn/article/c8/145025.html

2021-08-10

天津市法规

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资金的绩效管理、监督评价、信息公开等工作,按照国家和我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关规定执行。

https://www.shui5.cn/article/44/142123.html

2021-08-10

天津市法规

增强规划对科技任务布局和资源配置的引领作用,构建规划、任务一体化有效衔接机制。加强年度计划和规划部署的有机衔接,将主要指标和任务纳入年度工作重点。

https://www.shui5.cn/article/36/141864.html

2021-08-08

天津市法规

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2号发布),纳入税务机关实名制管理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以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现将名单公告。

https://www.shui5.cn/article/2f/141672.html

2021-08-06

天津市法规

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与推送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2号发布),现将未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公告。

https://www.shui5.cn/article/07/141671.html

2021-08-06

天津市法规

为使商会、企业更加了解各项税费政策,建立交流沟通机制,搭建税费服务平台,促进企业各项税费问题及时解决,市工商联将在各级工商联所属商会设立税收志愿者,广泛开展面向小微企业的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创业税收政策辅导等税收志愿服务。

https://www.shui5.cn/article/a8/141813.html

2021-08-03

天津市法规

原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发放的发票准印证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天津市税务局即日起,按照税务行政许可审批程序启动2022-2024年度发票印制企业核准工作。

https://www.shui5.cn/article/e6/141520.html

2021-08-02

天津市法规

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申报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时,应当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交下列材料(申报表格请到市残联网站:www.tjdpf.org.cn下载;提供的下列材料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https://www.shui5.cn/article/b0/141461.html

2021-07-30

天津市法规

为落实《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4号公布,第51号修正)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制定本公告。

https://www.shui5.cn/article/c4/141498.html

2021-07-30

天津市法规

对于在我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设立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只发放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https://www.shui5.cn/article/90/141488.html

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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