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四个案例带您get要点

来源:上海税务 作者:上海税务 人气: 时间:2021-06-29
摘要:应税凭证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即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不得延至凭证生效日期贴花。

  日常生活中,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缴纳印花税。租赁合同也是缴纳印花税的主要合同类型之一,今天申税小微就带大家来学习一下如何正确的缴纳租赁合同印花税。

  文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应税凭证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即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不得延至凭证生效日期贴花。

  缴纳方式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案例说税

  在缴纳印花税的实际操作中又会碰到哪些问题呢?让申税小微通过以下4个案例带大家再了解一些注意事项。

  案例1

  ■某一般纳税人企业2021年1月签订了租赁期3年房屋租赁合同,每个月租金为1万元。请问2021年1月该企业应申报印花税多少?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征税范围“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立合同人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该企业应按租赁合同的总金额36万元,按千分之一申报印花税360元。

  你答对了吗?

  案例2

  ■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2019年1月签订了租赁期3年房屋租赁合同,每个月租金为1万元。请问2019年1月该企业应申报印花税多少?

  解析: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本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部分地方税费的通知》(沪府规〔2019〕10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本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故该合同申报的印花税应当在360元的基础上减半,即180元。

  案例3

  ■某一般纳税人企业2021年1月签订了租赁期3年房屋租赁合同,每个月租金为1万元,物业管理费100元。请问2021年1月该企业应申报印花税多少?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

  第十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由于在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未列举物业管理费相关的服务项目,故物业管理费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因此,该企业所签合同在分别列示两种经济事项的基础上,应分别计算,只对房屋租金部分,按财产租赁合同上记载租赁金额的1‰贴花。故还是选择360元。

  案例4

  某一般纳税人企业2021年1月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每个月租金为1万元,租金月结,租赁期限暂不确定。请问2021年1月该企业应申报印花税多少?

  解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因此暂时先按照5元贴花。

  通过以上案例,想必大家对租赁合同的印花税如何贴花又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那么申税小微现在来总结一下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印花税;

  2.物业管理费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合同中分别列明的,应仅就租金部分贴花;

  3.对租期不确定的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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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1月的解读——

租赁合同中管理费金额是否并入租金缴纳印花税?

  企业将一套房屋出租,签订的租赁合同上明确记载租金金额和管理费金额,并注明管理费是代物业管理公司收取。那么,管理费是否也要合并到租金中一起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另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而在税目税率表中,没有列举物业费相关的服务项目,因而物业费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据此,上述企业所签合同在分别列示两种经济事项的基础上,应分别计算,只对房屋租金部分,按财产租赁合同记载的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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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根据《印花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列明的合同中包括“租赁合同”,但并未明确具体的征税范围。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征税范围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即原政策列明的“财产租赁合同”中列举的并不包括土地租赁合同,所以土地租赁不需要交印花税。但现行政策只要是“租赁合同”,则应当缴纳印花税,比原印花税的规定宽泛多,并且也非常的笼统,在没有单行规定的情况下,属于民法典租赁合同,即为印花税征税范围。民法典上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注意: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均是我国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的产物,特别是土地经营权作为新时代我国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属于民法典的租赁范畴,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来源:中汇武汉税务师事务所十堰所 作者:刘小玲 2022.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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