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1999]72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属企业1999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来源:税务之家 作者:税务之家 人气: 时间:1999-11-04
摘要:近接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关于向所属单位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的请示》(民信财字[1999]91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的有关法规,经审核,同意该公司1999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1395万元的总机构管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属企业1999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税函[1999]726号        1999-11-04

北京、天津、上海、吉林、江苏、辽宁、黑龙江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大连、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关于向所属单位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的请示》(民信财字[1999]91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的有关法规,经审核,同意该公司1999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1395万元的总机构管理费。其所属企业按法规标准上交的管理费(详见附件),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法规标准上交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该公司提取的管理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属企业1999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略)

标签: 金融业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IPC证:蜀ICP备17025776号-2
2018-2021 zhuawawa.xin 税务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