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4]12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航空电子工业株式会社等外国企业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来源:税务之家 作者:税务之家 人气: 时间:2004-11-03
摘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0]166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对日本航空电子工业株式会社等外国企业向国内相关企业(详见附件《外国企业转让技术营业税减免税一览表》)转让技术,在1999年10月1日以后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予征收营业税;对与技术转让无关的技术服务费,以及技术转让收入中所含的商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日本航空电子工业株式会社等外国企业取得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4]1210号      2004-11-03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减免日本航空电子工业株式会社等94户外国企业技术转让收入营业税的请示》(苏地税发[2004]18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0]166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对日本航空电子工业株式会社等外国企业向国内相关企业(详见附件《外国企业转让技术营业税减免税一览表》)转让技术,在1999年10月1日以后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予征收营业税;对与技术转让无关的技术服务费,以及技术转让收入中所含的商标使用费,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附件:

外国企业转让技术营业税减免税一览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地区 纳税人名称 授权申请人名称 合同名称 签订日期 有效期 合同金额
1 苏州 日本航空电子工业株式会社 航空电子(吴江)有限公司 产品设计,制造技术援助合同 02.09.01 20年 入门费25万美元,按许可产品销售定价的3%
2   株式会社日立显示器 日立光电(吴江)有限公司 关于冷阴极放电管(CCFL)技术合作的合同 03.06.24 10年 入门费5000万日元,合约产品销售价格的5%
3   英国开曼统一控股有限公司 昆山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 食品生产技术类进口合同 02.12.31 5年 2481万元
4   台湾协禧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协禧微机电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手提电脑风扇结构设计授权合约书(AB0605HB-E03(A1)) 03.04.14 1年 AB0605HB-E03(A1)机种销售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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