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前欠税产生的滞纳金和罚款能否申请破产债权

来源:德居正财税咨询 作者:石波 人气: 时间:2021-10-18
摘要:企业破产前产生的滞纳金计入破产债权,按照普通债权申报。根据法释2012年9号规定,依照企业破产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破产企业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属于普通破产债权。

  问题:A房地产公司2021年9月份向法院申请破产,10月份法院正式受理,预计破产期间较长(可能需要几年时间),企业在破产前有800万元税款未交,由此产生的滞纳金和罚款60万元,在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是否计入破产债权?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所欠税款是否计算滞纳金申报债权?

  DJZ回复:按照问题分类回复如下:

  (1)企业破产前产生的滞纳金计入破产债权,按照普通债权申报。根据法释2012年9号规定,依照企业破产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破产企业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因欠缴税款产生的滞纳金属于普通破产债权。

  (2)企业欠税在破产后产生的滞纳金不属于破产债权,不能列入债权申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1条,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未支付应付款项的滞纳金,包括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和劳动保险金的滞纳金。

  (3)无论企业破产前后欠税产生的罚款都不属于破产债权,不能列入债权申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1条,下列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一)行政、司法机关对破产企业的罚款、罚金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IPC证:蜀ICP备17025776号-2
2018-2021 zhuawawa.xin 税务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