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告的风险提示函

来源:税务之家 作者:税务之家 人气: 时间:2021-11-26
摘要: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三条“注册会计师是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及相关业务的执业人员。注册会计师必须加入会计师事务所方可执行业务”的规定,已注销注册的注册会计师不得再继续签署出具业务报告,若签署出具,属非法报告。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告的风险提示函

各会计师事务所、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认真贯彻《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12号)部署要求,着力推进我省注册会计师兼职挂名清理工作,共注销兼职挂名注册会计师101名,并通过协会网站向社会公布。为防止非法签署和假冒注册会计师业务报告,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行业合法权益,特提示如下:

  一、已注销注册的注册会计师不得再继续签署出具业务报告。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三条“注册会计师是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及相关业务的执业人员。注册会计师必须加入会计师事务所方可执行业务”的规定,已注销注册的注册会计师不得再继续签署出具业务报告,若签署出具,属非法报告。

  二、辨别真伪防范假冒业务报告。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自2014年上线启用“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系统”,推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报告实施动态监管,全省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出具业务报告统一使用电子粘贴码,有效遏制社会不法分子假冒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名义出具报告的行为。各报告使用人、社会公众可以登陆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www.hicpa.org.cn)“业务报告查询”专区查辨业务报告真伪,还可以通过官网开设和公布的举报信箱、投诉电话及时向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反映问题和情况。我会根据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追踪调查和处理,问题经核实的将追究有关会计师事务所或人员的责任。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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