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对政协第十二届黑龙江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税务之家 作者:税务之家 人气: 时间:2018-05-17
摘要:一是严格执行增值税起征点税收优惠政策,全省有90%以上的个体工商户享受增值税起征点免税政策,每年为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40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对政协第十二届黑龙江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的复函

孙飞委员:

  您提出的《构筑国家核心竞争力从发展个体户做起》(第116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国税系统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大力支持和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一是严格执行增值税起征点税收优惠政策,全省有90%以上的个体工商户享受增值税起征点免税政策,每年为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40亿元。二是积极推行便民办税措施,全面推行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网上办税渠道,积极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方式,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所有涉税事项,为纳税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三是取消税收管理员固定管户的管理方式,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创造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下一步,我局还将继续充分发挥国税职能作用,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个体工商户发展。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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