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来源:中国政府网 作者:中国政府网 人气: 时间:2021-03-05
摘要: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3月5日上午9点,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

  根据中国政府网两会直播,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去年,实施阶段性大规模减税降费,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超过2.6万亿元,其中减免社保费1.7万亿元。

  政府工作报告在介绍“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时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全面完善产权制度,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提升政府经济治理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

  政府工作报告在介绍2021年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时指出,优化和落实减税政策。市场主体恢复元气、增强活力,需要再帮一把。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对冲部分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各地要把减税政策及时落实到位,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

  就业优先政策要继续强化、聚力增效。着力稳定现有岗位,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给予必要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继续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扩大失业保险返还等阶段性稳岗政策惠及范围,延长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

  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加大预算公开力度,精简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和手续。

  运用市场化机制激励企业创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拓展产学研用融合通道,健全科技成果产权激励机制,完善创业投资监管体制和发展政策,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延续执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政策,将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用税收优惠机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动企业以创新引领发展。

  优化和稳定产业链供应链。继续完成“三去一降一补”重要任务。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提高制造业贷款比重,扩大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

  推动进出口稳定发展。加强对中小外贸企业信贷支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优化承保和理赔条件,深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稳定加工贸易,发展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创新发展服务贸易。优化调整进口税收政策,增加优质产品和服务进口。办好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等重大展会。推动国际物流畅通,清理规范口岸收费,不断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优化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新能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发展核电。扩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促进新型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研发应用,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实施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政策,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中国作为地球村的一员,将以实际行动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应有贡献。

  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规范发展长租房市场,降低租赁住房税费负担,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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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报告】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案例】应纳税额100万元,不考虑特殊情况

【情形一: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现行政策: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将执行政策:再减半征收所得税。

缴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00×25%×20%×50%(减半征收所得税)=2.5万

分配到股东个人应缴个人所得税税额=(100-2.5)×20%=19.5万

总共缴纳税额=19.5+2.5=22万

【补充】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情形二:成立个体工商户】

查询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应纳税所得额100万,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6.55万。

现行政策: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00万×35%-6.55万=28.45万

【对比】应纳税额100万元,两种情况的税负:

1.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利润分配到股东个人手上,税负22万。

2.成立个体工商户利润到个人手上,税负28.45万。

如果不给个体工商户优惠政策,您知道个人会选择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个体工商户。

相对比,增值税和其他税费政策相差不大,个体户有一些特殊优惠政策。

来源:小陈税务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财税[2019]1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9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财税[2017]7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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