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来源:税务之家 作者:税务之家 人气: 时间:2011-03-01
摘要:报刊自办发行、食品连锁以及药品批发行业的部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对象多为消费者或者使用单位,开具普通发票零散且发票用量大。为解决这些特殊行业开具普通发票的实际困难,上述3个行业中的企业可依据国税发[2006]78号文件的规定,比照商业零售企业自行决定是否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5号        2011-03-01

  税务之家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自2015年1月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的通知》(国税发[2006]78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普通发票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报刊自办发行、食品连锁以及药品批发行业的部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对象多为消费者或者使用单位,开具普通发票零散且发票用量大。为解决这些特殊行业开具普通发票的实际困难,上述3个行业中的企业可依据国税发[2006]78号文件的规定,比照商业零售企业自行决定是否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一机多票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公告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公告施行前发生的事项,可依据本公告执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1年03月01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IPC证:蜀ICP备17025776号-2
2018-2021 zhuawawa.xin 税务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