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9号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财产行为税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

来源:税务之家 作者:税务之家 人气: 时间:2015-10-29
摘要:地下车库(位)根据不同情况按以下方式进行税务处理: 地下车库(位)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按照有关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增值税管理的公告》(2014年第7号)第三条停止执行。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财产行为税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9号         2015-10-29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财产行为税征管工作,促进依法治税,现就有关财产行为税政策问题公告如下:

  一、关于地下车库(位)土地增值税问题

  地下车库(位)根据不同情况按以下方式进行税务处理: 地下车库(位)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按照有关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增值税管理的公告》(2014年第7号)第三条停止执行。

  二、关于土地增值税开发间接费用问题

  开发间接费用的扣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执行。《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增值税管理的公告》(2014年第7号)第六条停止执行。

  三、关于土地增值税分类清算的表述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增值税管理的公告》(2014年第7号)第二条第二款修订为“清算应按照普通标准住宅、非普通标准住宅、非住宅类型分类,分别计算增值额、增值率,据此申报土地增值税”。

  四、关于土地增值税征收方式的适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的公告》(2015年第4号)第二条第(三)项停止执行。

  五、关于资源税困难减免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资源税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1号)第五条修订为:“在开采、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损失的纳税人,可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减免资源税。”

  六、本通知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10月29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IPC证:蜀ICP备17025776号-2
2018-2021 zhuawawa.xin 税务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