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函[2021]230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第六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

来源:税务之家 作者:税务之家 人气: 时间:2021-08-12
摘要: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经验复制推广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典型经验做法,抓紧制定复制推广工作方案,确保改革创新经验落地实施、取得实效。各区(新区、合作区)各部门要将经验复制推广工作作为本单位的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加快落实。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第六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

深府函[2021]230号             2021-8-12

各区人民政府(新区、合作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关于前海开发开放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在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法治创新、人才管理改革、体制机制创新等领域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为做好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制推广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便利化领域(8项):覆盖科创智慧园区全生命周期的智慧平台、电子营业执照“一照通”应用拓展、跨区域税收事项全流程通办、新开办企业税务9环节“套餐”网上办、区块链税务管理服务云平台、香港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开业执业便利化措施、港人港企首席联络员直通车服务、字典类政策工具。

  (二)贸易便利化领域(4项):通关业务在线服务窗口、基于“物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与区块链融合”应用的供应链管理创新、3N模式集合保理资产ABS、全流程信息化保税园区管理模式。

  (三)金融开放创新领域(5项):全线上信用类“支小再贷款”、基于AI和卫星数据的疫情下宏观经济监测平台、中小企业全线上跨境贸易融资平台、“银行+保险+期货”助力精准扶贫、金融债权“在线赋强公证”业务模式。

  (四)事中事后监管领域(4项):海事非现场监管制度、船员任解职“不见面”办理、弃土运输船舶信用评分机制、“云上稽查”平台。

  (五)法治创新领域(11项):区块链版权公共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检察研究机构、“智慧法院”现代化审判体系、家庭公证顾问服务模式、创新线上跨境调解机制、“链上”金融审判体系、诚信企业司法激励机制、区块链线上公证选房系统、立法确认区域改革创新举措、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区域性港澳法律研究平台。

  (六)人才管理改革领域(2项):港澳台侨大学生实习实践平台、港澳台侨青年教育研究平台。

  (七)体制机制创新领域(4项):创新水上交通安全多元治理机制、“指挥部+两平台”建设管理模式、特殊经济区自由贸易创新联盟、建设私募基金行业自律组织。

  二、加强组织落实

  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经验复制推广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典型经验做法,抓紧制定复制推广工作方案,确保改革创新经验落地实施、取得实效。各区(新区、合作区)各部门要将经验复制推广工作作为本单位的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加快落实。

  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管委会要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协调解决经验复制推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跟进,牵头做好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指导评估,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要先行先试,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加快探索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

  附件: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第六批改革创新经验复制推广工作任务分工表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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