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税提复字[2020]16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税务之家 作者:税务之家 人气: 时间:2020-06-22
摘要:我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加强与省财政厅、省大数据局等单位的沟通协作,积极推动构建全省综合治税体系。一是完善提升“一云一网一平台”。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1202号提案的答复

黔税提复字[2020]16号      2020-6-22

肖远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省构建综合治税体系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快构建我省综合治税体系建设,提高税源监控水平,保障税收收入,逐步建立“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信息化支撑、制度保障”为主要内容的省、市(州)、县(市、区、特区)三级现代化税收协同共治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我局于2020年5月代拟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税收协同共治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目前正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待完成后呈请省政府办公厅审核发文。

  一、税收协同共治保障办法(代拟稿)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税收协同共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税收协同共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研究税收协同共治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省政府各部门、省直属机构、省有关企业和中央在黔单位组成,按照“分工协作、积极配合、信息共享”的原则,开展具体的税收协同共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内容有效落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税务局,具体负责税收协同共治日常工作。

  (二)建立信息交换制度。建立和完善贵州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税收信息共享制度,组织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企业按照“部门信息交换为原则、不交换为例外”实现涉税信息互联互通。

  (三)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把纳税、缴费信用纳入到社会信用体系,作为考量社会法人、自然人信用状况的一项重要评价标准。建立税收守信行为联合激励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涉税(费)案件审理水平,加大对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强化重点行业税源管理。完善全省税源管理信息,不断延伸、拓宽税收共治工作领域,扩大税源有效监管范围,提升税收征管水平,营造依法公平纳税的良好环境。

  (五)建立奖惩激励制度的建议。我局将积极向省委、省政府建议将税收协同共治工作纳入考核范围,作为政府绩效考核、单位责任制考核一项重要内容,对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参与社会综合治税工作的情况和成效进行考评和奖惩。

  (六)建立健全信息分析利用制度。充分挖掘和利用好纳税人内、外部涉税信息“大数据”,加强涉税信息汇集分析、提炼加工、交叉稽核、分析处理、综合利用,不断提高信息管税水平。

  二、当前综合治税主要工作情况

  (一)积极推动全省政府系统和数据资源汇聚。建设云上贵州“一朵云”,打造“一云统揽”新体系,建成联通、电信、移动、广电4个节点,实现各节点间网络通、应用通、数据通,数据集聚量从2015年的10TB增长到目前的1923TB。建设完善贵州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首批与国家平台对接,目前已上架数据资源目录13515项、信息项231416项,上架数据资源8293个。另外,公安部、人社部等9个国家部委的38个数据接口已落地省级平台,全省政府数据及应用系统聚集效果明显。

  (二)开展常态化数据共享调度。设立实体化数据调度中心,设置调度专员、数据专员,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数据共享交换调度机制,已完成数据共享交换2704万次,交换数据总量为73.3TB。积极推动涉税数据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域共享交换,贵州税务大数据融合交换统一接入管控平台已于2019实现与人社、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多部门的数据交换,共享数据519万条,为简化税务服务办事流程,服务实体经济提供了支撑。

  (三)创新“四变四统”信息化建设新机制。针对数据标准不统一、数据共享不通畅等问题,建立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筹购买服务、统筹资金保障的新机制,实现了信息化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有效解决因数据格式标准不一致导致不能共享等问题。同时,通过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建设实施,推动自建审批系统统一接入,推进税务服务移动化办理。目前云上贵州多彩宝APP已接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电子完税证明查询、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查询、税库银三方登记信息查询等19项政务服务,为公众提供多样化的政务办事渠道,着力提升我省政务服务水平。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加强与省财政厅、省大数据局等单位的沟通协作,积极推动构建全省综合治税体系。一是完善提升“一云一网一平台”。进一步完善平台架构、丰富平台功能,建设跨部门“大系统”、部门通用“大中台”、数据共享“大基础”,使其成为“数字政府”的核心基础,为下一步涉税数据互通共享和融合应用提供支撑。二是实现涉税数据汇聚共享。依托贵州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动各重点领域涉税数据的集中汇聚、共享和交换,与工会、残联、民政、公安等部门形成数据联动,进一步扩宽涉税信息获取渠道。三是积极推进全省综合治税体系管理平台建设。利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手段,建设全省综合治税体系管理平台,促进深层次、多维度分析涉税信息,实现业务协同,提高综合治税水平。四是积极向省委、省政府和相关单位汇报沟通,争取工作支持。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0年6月22日

  (附注:主动公开)

  (联系人: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王俊凯;联系电话:0851-86906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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