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03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税务之家 作者:税务之家 人气: 时间:2021-04-16
摘要:对新业态从业人员与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按《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未与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允许其自愿参保。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时,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全市最低和最高缴费基数中间,自愿选择任一缴费基数,按照规定费率缴费。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032号提案的答复

中国农工民主党天津市委员会: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补齐新就业形态政策支持短板的提案”的提案,经会同市政务服务办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就业支持政策鼓励新就业形态发展方面

  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已经发展成为吸纳就业的重要渠道,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发挥了“就业稳定器”的作用,市委、市政府对进一步完善新就业形态就业促进政策高度重视。在政策支持方面,2020年10月,我市出台了《天津市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具体措施分工意见》,结合实际提出22条支持措施。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激励督导,重点突出“拓岗位”、“给补贴”、“优服务”,构成了鼓励新就业形态发展的政策基础。在市场准入方面,一是优化完善市场准入条件,降低企业合规成本。以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为经营场所的,申请人可提交电子商务平台出具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全面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允许使用反映新业态特征的字词作为企业名称。二是鼓励发展平台经济新业态,加快培育新的增长点。为加快构建多层次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满足共享经济行业快速发展,我市发布了平台经济领域地方标准《共享经济灵活就业人员管理与服务业平台基础安全要求》。三是优化平台经济发展环境,夯实新业态成长基础。为支持平台经济企业发展,我市出台了《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与网约工人力资源互联网服务机构合作的通知》(津整治办函〔2020〕2号),要求我市商业银行在信息共享、业务便利度、数据安全性等方面最大限度的满足企业和平台经济业务的需要,为平台经济企业发展赋予新动能。

  二、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方面

  一是鼓励缴纳社会保险。对新业态从业人员与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按《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未与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允许其自愿参保。在缴纳社会保险费时,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全市最低和最高缴费基数中间,自愿选择任一缴费基数,按照规定费率缴费。二是给予社会保险补贴。鼓励从事新业态灵活就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帮扶政策。对我市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2年内本市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新业态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医疗、养老、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补贴,最高补贴比例达到75%。2020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11.97亿元,惠及182.6万人次。三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对企业支付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报酬的监督检查,畅通拖欠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渠道,欠薪问题实现随发现、随介入、随清零。将灵活就业农民工作为根治欠薪重点群体,通过加大政策宣传、完善欠薪信息预警、深化信用监管惩戒等举措,对欠薪问题实行接诉即办、限时办结,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实现100%。

  三、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支持新业态就业方面

  一是加强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海河工匠”建设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发挥企业职业技能培训主体作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培训中心,开展职工内训,符合条件的给予培训费补贴。同时,发挥培训补贴激励引导作用,鼓励企业职工、高校毕业学年学生等各类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参加“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和补贴标准目录”所列职业和等级技能培训的,依规给予培训费补贴,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促进和稳定就业。二是做好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面向所属职工,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遴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面向社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我市实际,持续推动新业态就业稳定发展:一是加强政策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大新业态灵活就业支持力度,强化政策落实。支持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发展,推动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等新兴行业落地发展,提供更多形式、更具吸引力的灵活就业岗位。依托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广泛发布灵活就业用工岗位,促进灵活就业供求对接。二是健全完善我市支持新就业形态政策措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新业态从业人员社会保障问题高度重视,特别是针对平台经济从业者的职业伤害保障需求,多次组织各省市、地区进行研讨。我们将按照国家和我市工作部署,加强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工作对接,积极推动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试点工作,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工伤、失业等保障制度,实现社会保障由劳动关系人群向职业人群拓展,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政策保障。三是注重政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媒体媒介宣传国家和我市灵活就业支持政策,让更多灵活就业人员知晓政策、享受政策,营造支持促进灵活就业、鼓励新业态就业的社会氛围。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6日

  工作人员:郭禹

  联系电话:83218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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