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C 制造业--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来源:税务之家 作者:税务之家 人气: 时间:2020-03-30
摘要:参照联合国《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 Rev. 4),本标准主要以产业活动单位和法人单位作为划分行业的单位。采用产业活动单位划分行业,适合生产统计和其他不以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为对象的统计调查;采用法人单位划分行业,适合以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为对象的统计调查。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C 制造业--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代码 类 别 名 称 说    明
门类 大类 中类 小类
C       制造业   本门类包括13~43大类,指经物理变化或化学变化后成为新的产品,不论是动力机械制造或手工制作,也不论产品是批发销售或零售,均视为制造;建筑物中的各种制成品、零部件的生产应视为制造,但在建筑预制品工地,把主要部件组装成桥梁、仓库设备、铁路与高架公路、升降机与电梯、管道设备、喷水设备、暖气设备、通风设备与空调设备,照明与安装电线等组装活动,以及建筑物的装置,均列为建筑活动;本门类包括机电产品的再制造,指将废旧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进行专业化修复的批量化生产过程,再制造的产品达到与原有新产品相同的质量和性能
  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261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611     无机酸制造  
      2612     无机碱制造   指烧碱、纯碱等生产活动
      2613     无机盐制造  
      2614     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2619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262     肥料制造   指化学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的制造
      2621     氮肥制造   指矿物氮肥及用化学方法制成含有作物营养元素氮的化肥的生产活动
      2622     磷肥制造   指以磷矿石为主要原料,用化学或物理方法制成含有作物营养元素磷的化肥的生产活动
      2623     钾肥制造   指用天然钾盐矿经富集精制加工制成含有作物营养元素钾的化肥的生产活动
      2624     复混肥料制造   指经过化学或物理方法加工制成的,含有两种以上作物所需主要营养元素(氮、磷、钾)的化肥的生产活动;包括通用型复混肥料和专用型复混肥料
      2625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制造   指来源于动植物,经发酵或腐熟等化学处理后,适用于土壤并提供植物养分供给的,其主要成分为含氮物质的肥料制造
      2629     其他肥料制造   指上述未列明的微量元素肥料及其他肥料的生产
    263     农药制造   指用于防治农业、林业作物的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调节植物生长的各种化学农药、微生物农药、生物化学农药,以及仓储、农林产品的防蚀、河流堤坝、铁路、机场、建筑物及其他场所用药的原药和制剂的生产活动
      2631     化学农药制造   指化学农药原药,以及经过机械粉碎、混合或稀释制成粉状、乳状和水状的化学农药制剂的生产活动
      2632     生物化学农药及微生物农药制造   指由细菌、真菌、病毒和原生动物或基因修饰的微生物等自然产生,以及由植物提取的防治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的农药制剂生产活动
    264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1     涂料制造   指在天然树脂或合成树脂中加入颜料、溶剂和辅助材料,经加工后制成的覆盖材料的生产活动
      2642     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   指由颜料、联接料(植物油、矿物油、树脂、溶剂)和填充料经过混合、研磨调制而成,用于印刷的有色胶浆状物质,以及用于计算机打印、复印机用墨等生产活动
      2643     工业颜料制造   指用于陶瓷、搪瓷、玻璃等工业的无机颜料及类似材料的生产活动
      2644     工艺美术颜料制造   指油画、水粉画、广告等艺术用颜料的制造
      2645     染料制造   指有机合成、植物性或动物性色料,以及有机颜料的生产活动
      2646     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   指用于建筑涂料、密封和漆工用的填充料,以及其他类似化学材料的制造
    265     合成材料制造  
      2651     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也称初级塑料或原状塑料的生产活动,包括通用塑料、工程塑料、功能高分子塑料的制造
      2652     合成橡胶制造   指用一种或多种单体为原料进行聚合生产合成橡胶或高分析弹性体的生产活动
      2653     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   指以石油、天然气、煤等为主要原料,用有机合成的方法制成合成纤维单体或聚合体的生产活动
      2659     其他合成材料制造   指陶瓷纤维等特种纤维及其增强的复合材料的生产活动;其他专用合成材料的制造 
    266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2661     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指各种化学试剂、催化剂及专用助剂的生产活动
      2662     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指水处理化学品、造纸化学品、皮革化学品、油脂化学品、油田化学品、生物工程化学品、日化产品专用化学品等产品的生产活动
      2663     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指以林产品为原料,经过化学和物理加工方法生产产品的活动,包括木炭、竹炭生产活动
      2664     文化用信息化学品制造   指电影、照相、幻灯及投影用感光材料、冲洗套药,磁、光记录材料,光纤维通讯用辅助材料,及其专用化学制剂的制造
      2665     医学生产用信息化学品制造   指医学和其他生产用感光材料、冲洗套药等化学制剂制造
      2666     环境污染处理专用药剂材料制造   指对水污染、空气污染、固体废物、土壤污染等污染物处理所专用的化学药剂及材料的制造
      2667     动物胶制造   指以动物骨、皮为原料,经一系列工艺处理制成有一定透明度、黏度、纯度的胶产品的生产活动
      2669     其他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指其他各种用途的专用化学用品的制造
    267     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2671     炸药及火工产品制造   指各种军用和生产用炸药、雷管及类似的火工产品的制造
      2672     焰火、鞭炮产品制造    指节日、庆典用焰火及民用烟花、鞭炮等产品的制造
    268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2681     肥皂及洗涤剂制造   指以喷洒、涂抹、浸泡等方式施用于肌肤、器皿、织物、硬表面,即冲即洗,起到清洁、去污、渗透、乳化、分散、护理、消毒除菌等功能,广泛用于家居、个人清洁卫生、织物清洁护理、工业清洗、公共设施及环境卫生清洗等领域的产品(固、液、粉、膏、片状等),以及中间体表面活性剂产品的制造
      2682     化妆品制造   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撒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的制造
      2683     口腔清洁用品制造   指用于口腔或牙齿清洁卫生制品的生产活动
      2684     香料、香精制造   指具有香气和香味,用于调配香精的物质——香料的生产,以及以多种天然香料和合成香料为主要原料,并与其他辅料一起按合理的配方和工艺调配制得的具有一定香型的复杂混合物,主要用于各类加香产品中的香精的生产活动
      2689     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指室内散香或除臭制品,光洁用品,擦洗膏及类似制品,动物用化妆盥洗品,火柴,蜡烛及类似制品等日用化学产品的生产活动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社会经济活动的分类与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在统计、计划、财政、税收、工商等国家宏观管理中,对经济活动的分类,并用于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行业 industry

  从事相同性质的经济活动的所有单位的集合。

  2.2

  主要活动 principal activity

  当一个单位对外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占其单位增加值份额最大的一种活动称为主要活动。如果无法用增加值确定单位的主要活动,可依据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或从业人员确定主要活动。

  注:与主要活动相对应的是次要活动和辅助活动。

  2.3

  次要活动secondaryactivity

  一个单位对外从事的所有经济活动中,除主要活动以外的经济活动。

  2.4

  辅助活动ancillary activity

  一个单位的全部活动中,不对外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活动。

  注:辅助活动是为保证本单位主要活动和次要活动正常运转而进行的一种内部活动。

  2.5

  单位 unit

  有效地开展各种经济活动的实体,是划分国民经济行业的载体。

  2.6

  产业活动单位 establishment

  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为产业活动单位:

  ——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经济活动;

  ——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

  ——能够掌握收入和支出等资料。

  注:产业活动单位是法人单位的附属单位。

  2.7

  法人单位 corporate unit

  具备下列条件的单位为法人单位:

  ——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定合同;

  ——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3 分类的原则和规定

  3.1 划分行业的原则

  本标准采用经济活动的同质性原则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即每一个行业类别按照同一种经济活动的性质划分,而不是依据编制、会计制度或部门管理等划分。

  3.2 行业分类的基本单位

  参照联合国《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ISIC Rev. 4),本标准主要以产业活动单位和法人单位作为划分行业的单位。采用产业活动单位划分行业,适合生产统计和其他不以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为对象的统计调查;采用法人单位划分行业,适合以资产负债、财务状况为对象的统计调查。

  在以法人单位划分行业时,应将由多法人组成的企业集团、集团公司等联合性企业中的每个法人单位区分开,按单个法人单位划分行业。

  3.3 确定单位行业归属的原则

  本标准按照单位的主要经济活动确定其行业性质。当单位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时,则按照该经济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当单位从事两种以上的经济活动时,则按照主要活动确定单位的行业。

  4 编码方法和代码结构

  4.1 本标准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国民经济行业划分为门类、大类、中类和小类四级。代码由一位拉丁字母和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

  门类代码用一位拉丁字母表示,即用字母A、B、C、……、T依次代表不同门类;大类代码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打破门类界限,从01开始按顺序编码;中类代码用三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两位为大类代码,第三位为中类顺序代码;小类代码用四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前三位为中类代码,第四位为小类顺序代码。

  4.2 本标准的中类和小类,根据需要设立带有“其他”字样的收容项。为了便于识别,原则上规定收容项的代码尾数为“9”。

  4.3当本标准大类、中类不再细分时,代码补“0”直至第四位。

  4.4本标准的代码结构图(省略)。

  修订后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自2019年3月29日起实施):

  1. 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docx

       2.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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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税收、三产关系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税收的关系 <蔡桂如>

国统设管函[2018]74号 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
 

公司注册名称与国民经济行业代码的一致性:

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

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不同大类的,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名称中的行业。

企业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2)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3)与同一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在企业名称登记中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仅具有参照适用的效力

相关政策

国统字[2002]44号 国家统计局关于贯彻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GB/T4754-2002)的通知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GBT 4754-2011)

国税办发[2011]132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执行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通知

财库便函[2012]129号 财政部国库司关于正确填报和审核部门决算报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指标的通知

银发[2015]309号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17号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关于批准发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的公告

国统字[2017]213号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国统办设管字[2018]93号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网络版)的通知

国统字[2018]111号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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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统字[2019]44号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 《生活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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